按照《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要求,园林学院认真组织进行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比工作。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经学生办审核,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现将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,名单详见附件。 学院对此评比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月19日-21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请向园林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监督电话0575-87760086。
附件:园林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.xlsx
园林学院 2022年2月19日